藏品是博物馆业务活动的物质基础,藏品征集工作是博物馆一项长期的重要工作。江油市李白纪念馆是一所纪念类博物馆,依据本馆的性质、任务、发展方向,以及适应展陈与研究的需要,为不断丰富本馆的藏品,健全馆藏体系,突出藏品特色,提高陈列与科研水平,特制定以下藏品征集管理办法。
一、藏品征集范围
1、李白的诗稿、遗物等文物;
2、历代李白诗集古籍版本及著名学者批注本等;
3、历代书画名家创作的李白诗书法和诗意画;
4、历代以李白及李白诗歌为题材的书法及诗意画
5、当代艺术家以李白诗歌为题材创作的各类艺术品;
6、反映唐代社会、政治、经济、民俗等历史物件;
7、当代学者的李白研究论著等;
8、有关杜甫、陆游、黄庭坚等其它历史文化名人相关的物品。
二、藏品征集方式
1、协商转让,是指与藏品拥有人进行协商而取得藏品的购买方式;
2、捐赠,是指藏品拥有人将其所拥有的藏品捐赠给博物馆收藏。对捐赠的文物,李白纪念馆进行认真的鉴定,确认可以接受捐赠的,才办理接受捐赠手续,并根据捐赠物品的价值,给予捐赠者适当的物质和荣誉奖励;
3、拍卖购买,通过国内拍卖市场,采用拍卖手段合法取得藏品;
4、拨交,李白纪念馆接收有关单位拨交的文物、标本等资料;
5、考古发掘,是指博物馆运用科学方法发掘埋藏在地下的遗存文物;
6、其他合法手段取得。
三、藏品征集组织架构
1.组建由市、局、馆三级人员构成的“李白纪念馆馆藏作品征集工作小组”。主要职责为:确定征集对象,规定创作内容及尺寸,实施征集行为。
2.组建由书画鉴定专家、书画市场资深从业者、书画名家组成的李白纪念馆馆藏书画作品征集专家指导小组。主要职责:结合征集对象的艺术造诣及其近期市场成交价格,确定书画采购专家指导价。
四、藏品征集程序
1、由陈列研究部每年12月份拟定次年申报征集计划,或在必要时申报临时征集计划,征集计划需经馆长办公会和学术委员会审批;
2、陈列研究部根据馆长办公会和学术委员会审批后的征集计划,组织业务人员具体实施征集工作;
3、对征集的物品、标本必须注意收集原始资料,认真做好科学记录,及时办理入馆手续,逐件填写入馆凭证或清册,组织有关人员认真进行鉴定,确定真伪、年代、是否入藏并分类、定名、定级;
4、如藏品系社会捐赠所得,需向捐赠者颁发收藏证。
五、藏品征集经费
1、藏品收购费,指支付物品成交的费用,包括对通过合法途径购买的不知情持有人给予的合理补偿费用;
2、交通运输费,指收购省内外藏品过程中发生的包装、运输等费用;
3、保管费,指藏品购买和运输过程中发生的仓储、保管等费用;
4、保险费,指征集珍贵藏品时和运输过程中所支付的保险费用;
5、专家论证(鉴定)评估费,指征集藏品时聘请专家进行评估论证和鉴定咨询所需的费用;
6、捐赠奖励费,指为鼓励民间收藏家积极向李白纪念馆捐赠藏品,对捐赠者或其家属所给予的适当的奖励费用。
六、征集经费来源
1、向市财政申请藏品征集专项经费;
2、本馆自筹。
七、藏品管理
藏品征集工作主要由陈列研究部负责,保证藏品收集的数量和质量。在征集活动过程中,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,不得有损害国家利益、社会公共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形为。所征集的藏品入馆后,用于陈列展览和学术研究等活动。
1.清点造册。李白纪念馆陈列研究部整理所征集藏品的详细信息,并汇总入册。
2.建立档案。建立完善的文物档案,包括征集时间、方式、作品作者、内容简介等。
3.验收入库。根据国家文物局《博物馆藏品管理办法》规定,对征集到的书画作品妥善收藏保管,同时将相关信息上传文物登记系统。
八、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实行。